在经历了一场30多家供应商联合发起的断货行动之后,7月20日,宏耐地板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百安居告上法庭。宏耐地板要求百安居归还欠款270万元,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宏耐公司的诉讼请求,据了解,宏耐是国内首家向百安居提起正式诉讼的供应商。
纷争无解
供货商与零售商对簿公堂
宏耐与百安居的合作源于欧倍德。宏耐最初的合作伙伴是欧倍德, 2005年7月,欧倍德被百安居收购,按照其与百安居的协议,其所有供应商自动成为百安居的供应商,宏耐与百安居的合作关系由此建立。
2006年,宏耐地板签约正式成为百安居全国供应商,按协议,百安居应在第一个季度完成宏耐地板的全国铺货,但实际上,到2006年的10月份,宏耐地板只进入百安居一半的店面。
同时,宏耐也发现百安居回款也非常的慢,“协议上规定的回款日期是商品售出之日后45天内。但是,有的消费者购买一个月后才安装,它就认为这是机会,改成安装后的45天回款,但是依然没有兑现。
2006年底,宏耐有400万销售额只获得了百安居几十万回款,直到2007年初,也就100万多一点。”宏耐总裁李卫告诉《市场报》记者。与此同时,进店难的问题迟迟不能得到解决。“10月份进驻,却要我们给付1年的进店费,而且没有进驻那么多的店。”
进店难、回款慢、进店费的超额给付等问题在一年多的合作中逐渐暴露出来,在多次交涉未果情况下,最终宏耐地板决定停止向百安居供货,准备起诉。
与百安居这样的国际巨头对簿公堂,很多人都为宏耐捏一把汗。国际巨头强大的律师团和滴水不漏的“霸权”合同,让很多供应商都不敢轻易诉诸法庭。因为打官司耗时耗力,而且可能还会被对方利用中国法律的不完善钻空子,陷入到另一场法律纠纷中。
专家支招
联合维权效果更好
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名誉会长张恩树介绍,到2020年,全国还要建300亿平方米的房子,建材和厨卫市场还有400亿元的潜力。
如此庞大的市场不能没有健康的销售渠道,因此对于这场前所未有的诉讼,业界人士都表示了极大的关注。很多人认为,这场官司在更大意义上吹响了中国民族品牌抵抗洋霸权的号角。
北京大学法学教授马一德表示,百安居有丰富的商业经验,单从合同看,很难说他违法,但是签订的合同是否体现公平原则应该研究。2006年11月,国务院五部委联合出台17号令,重点就是为了规范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行为,维护公平交易秩序。
“零供”双方必须遵照执行。马一德同时建议民企与“巨无霸”百安居抗争中可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组成团队,将诉求反馈给政府和立法、执法者,并合理比较、运用证据。
据了解,《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》(即五部委17号令)规定,零售商不得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交易行为,其中包括:强迫供应商无条件销售返利,或者约定以一定销售额为销售返利前提,未完成约定销售额却向供应商收取返利的。
对于这场官司,法律专家表示,目前的《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》立法层次太低,难以覆盖目前市场上出现的问题。零售商与供应商的正常交易属于普通民商事行为,由当事人自由约定。但实际上由于交易中优势地位的存在,交易相对人的合同内容的选择权已经受到了限制,甚至连拒绝权都很难行使。
此时,受损害的不仅是交易方的权益,更是对市场交易秩序,甚至社会整体的经济效率和实质的公平正义都无法得到实现。这时候,这种纠纷就已经不是普通的民商事行为,而是属于公共利益范畴的问题。
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刘春泉表示,2003年上海炒货企业利用行业协会为自己维护了一些利益。
所以,百安居的供应商不妨也组织成立供应商协会,或者让现在已经存在的行业协会真正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,借鉴《劳动法》里面的集体劳动合同制度,利用集体的力量与渠道签订《集体采购和销售法律框架合同》,约定会员企业的待遇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,渠道企业不得在集体合同之外另立名目乱收费用,这样供应商才会有可能掌握更多的谈判筹码,提高自己的谈判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