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进入卖场占一席之地继续价格战
家乐福和蒙牛之间的一场冲突,验证了零售业“潜规则”的传说
一个品牌想进入商场需要“打点”多少人?
从负责招商的老总,到招商部主任,再到下面的部门经理……
一个品牌进入商场后需要经历多少种名目的“盘剥”?
堆垛费、DM(促销手册)费、年节费、店庆费、年底返利、账期(提前结账)费、毛利补偿费、生鲜产品补损费……
【事件】
9月15日,郑州蒙牛公司员工与家乐福保安发生激烈冲突,现场发生打斗行为,其中蒙牛有两名员工受伤,另有一名无辜顾客在围观时被超市保安打伤住院。
事发后,包括蒙牛郑州负责人在内的四名蒙牛员工被治安拘留15天,而家乐福的两名保安因处理此事存有过失,也被治安拘留10天。
17日下午,家乐福方面称,家乐福从来没有向任何供应商摊派月饼。与此同时,郑州蒙牛称自己拥有证据,如有必要,他们将出示对方在摊派月饼过程中的录音内容。
【原因】
至于事发原因,郑州蒙牛方面称,因为家乐福向其摊派3万元的月饼,而蒙牛拒绝接受这项摊派。随后,家乐福调整了蒙牛拳头产品特伦苏的价格,从原先的售价48元,调整到39.9元,而且每个人限购一件。
“价格很诱人,但是销量不可能上去,相反,其他销售这类产品的超市会很有意见。”郑州蒙牛一位负责人说,在不得已的情况下,才有了15日的报复行为。
家乐福和蒙牛之间的矛盾,只不过是商场和供应商之间“潜规则”的一次爆发。
【潜规则】
品牌进卖场要经过层层“盘剥”
『准备』
鲍鱼鱼翅“伺候”好招商部负责人
最近,郑州一个品牌代理商遇到一件郁闷事。他代理了一个国外的服装品牌,想进入市里一家大卖场。
第一次请对方吃饭,对方的主要领导没有出现,只派了招商部的一个“管事的”经理过去。即使如此,那次饭局还是花了他5000多元。
以后,他又陆陆续续请对方吃了好几次饭,每次都花费5000元左右,但最终还是没有进卖场。
『进店』
从招商老总到部门经理都要“打点”到
“我们的产品如果要进入超市,特别是一种新产品,想要在大卖场里拥有一席之地,所需要的花费是非常巨大的。”一位供应商说。
据他介绍,商品进卖场的主要费用可谓五花八门,进店费是这里面最“黑”的一环——一般要想进入卖场,卖场各路“神仙”都需要打点,从负责招商的老总,到招商部主任,再到下面的部门经理,都需要不小的费用。“如果打点不好,你就只能眼看着自己的东西进不了卖场。”该供应商说。
『收费』
堆垛费、DM费、补损费样样俱全
但让经销商头疼的还不仅仅是进店费,进去之后,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。
日常的经营中,各种名目繁多的收费更让供应商难以承受,比如说,堆垛费、DM(促销手册)费、年节费、店庆费、年底返利、账期(提前结账)费、毛利补偿费、生鲜产品补损费等,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收费。
一位熟悉零售业的人士告诉记者,个别收取进店费和各种杂费的卖场,即使两年内不卖任何东西,也可以靠这些费用维持下去。
『赞助』
卖场开“分店”供应商掏腰包
“产品销售,由各个厂家自己掏钱招聘并派出导购员;物流配送,货物由厂家负责送到消费者手中;售后服务,更是责无旁贷地落在了厂家肩上。”一位代理珠海一家电品牌的供应商告诉记者,他们代理的家电进入了一家全国知名的家电连锁店后,他深切体会到了“潜规则”的“威力”。
除了逢年过节的摊派任务外,这家家电连锁店一旦决定开一家分店,所有的供应商都需要给一定的“赞助费”,数额几万、十几万不等。开一家分店,连锁店不仅没有掏一分钱,反而赚了上百万元。
在厂家眼中,卖场无疑是“坐着收钱”的轻松角色,而厂家则是脏、苦、累各种活全揽全包。
一个刚大学毕业的卖场楼层经理,在四年时间内,分别在不同城市买了3套房子。
【潜规则下的发家史】
楼层经理四年聚集财富百万
几年前,一位业内人士认识了一位在郑州的一家著名大卖场里的楼层经理,专门负责与供应商打交道,比如说考核供应商的产品是否畅销?决定这层楼由哪些供应商入驻?
可以说,他掌握着供应商的“生杀大权”。按照实际工资,这位经理每个月的工资4000元左右,但他在郑州期间,购买了两套房子。
他辞职后,又去沿海一个大城市买了套价值百万元的房子,并且自己出资开了一家公司。“担任楼层总经理的时候,他大学刚毕业不久,可以想象,他在做楼层经理的四年时间内,有多少潜规则下的交易了。”这位业内人士说。
【潜规则下“上帝”最受伤】
如果供应商不遵守“潜规则”,结果会怎样?
蒙牛和家乐福的冲突告诉我们:双方会不停出招互相伤害,甚至可能大打出手。
如果供应商遵守了“潜规则”,结果会怎样?
酒类行业的知情人士告诉我们:出厂价20元一瓶的白酒在商场里能卖到上百元,最终还是无辜的消费者为“潜规则”埋单。
【规则效应】
出厂价20元的白酒一瓶卖到上百元
“羊毛出在羊身上”,卖场要赚钱,代理商也要赚钱,最后都把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了。
据酒类行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,卖场里随处可见白酒的促销活动,但不少酒类品牌在这里的价格都“虚高”。
以一瓶出厂价在20元左右的白酒为例,经过代理商后,价格有小幅上涨,代理商再想办法让产品入卖场,进店费一个品牌的一年需要三四万元,进去后经销商还要承担各种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,加上促销员的工资,最后的销售收入还要和卖场进行分成,代理商为了平衡成本和赚钱,就会提高白酒的价格,原先20元出厂的一瓶酒就可能在百元左右了。
价格高自然买者就少了,据这位业内人士介绍,很多酒类经销进店只是为了展示形象,让消费者在大卖场里能够看到这个品牌,作为一种宣传的形式,并不指望能够销售多少,因此,去大卖场买白酒的人不多,大家都去大街小巷的名酒店买了,这些小店生意特别红火。
【双方较量】
供应商若“不识抬举”卖场就给“穿小鞋”
“方式有很多种,比如说促销时,卖场可能要求其他人拿出一个单品降价促销,但要求你拿出所有促销,这样你在卖场根本没有任何利润。
或者合同到期后,直接不和你合作了,或者单方面提高租金,或者拖延结账,卖场只要想找供应商的毛病,那是非常容易的。”一位业内人士说。
很多酒类经销商都曾抱怨过卖场,卖场里专柜的销售人员工资是自己付的,但这些厂家的促销人员和卖场里的员工地位相差悬殊,厂家的促销员要替卖场干活。
脏活累活都是厂家的促销人员干,如果卖场稍微对促销人员不满意,就可以开具罚单,罚款几十块钱非常普遍,但如果供应商稍有怨言,卖场就用各种方法“修理”供应商,比如拖延和供应商结账的时间。
【观点1】
供应商的恶性竞争也是导致潜规则的原因
业内人士分析,卖场对待供应商也分三六九等,国际国内大品牌,卖场会请着人家过来,而且相反的,它还会对卖厂提出自己的要求,这些品牌基本上不受到潜规则的影响。但对于中小品牌代理商而言,从进入商场的那一天起,就要在应对“潜规则”方面做好准备。
卖场收取“进店费”等各种费用,跟供应商之间的恶性竞争也有很大关系,比如说有啤酒品牌,在和卖场、酒店谈判时,会直接表示,自己愿意掏进店费,但必须要求卖场和酒店不经营另外一个与自己定位相同的同类产品。靠这种方式让竞争对手进不了正常流通渠道。
卖场收取进场费是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,是市场经济下一种市场双向选择的结果。随着经济的发展,商品供过于求,整个社会已经进入“买方市场”时代。
对于消费者来说,可供选择的商品多了,可供选择的卖场多了;而对于超市来说,可供选择的产品也多了,可供选择的供应商也多了。正如你不进我们的店,还有一大批人在排队等着进。
【观点2】
暂无法律规范,市场会做出部分调节
目前对于卖场的这种不正当行为,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来规范。店大欺客,卖场拥有销售渠道,也就是拥有了强势地位。虽然在这个过程上没有法律依据规范,在现实情况下,市场会做出部分调节。
比如说当一个卖场经常向供应商搞摊派,当供应商发现,自己的产品在这里出售已经不能盈利了,或者说盈利很少,那么供应商完全可以脱离这家超市,而另外寻找合作伙伴。
尽管超市摊派,收取各种各样的费用,但为什么经销商还忍气吞声地进店呢?因为进去以后,他们仍然是获利的,只不过如果没有各种费用,他们获利更多而已。
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市场行为,因此,单纯地谴责卖场、同情经销商也是不对的。经销商和超市之间的这种矛盾,其实是双方利益的一种博弈,也是一个相互妥协的过程,就像两个人在掰手腕一样。
【观点3】
商场和供应商“打架”消费者最终“埋单”
有专家认为,卖场目前各种“潜规则”,完全是处于卖场自身的利益出发,应该属于一种不正当竞争的手段。
这种行为,从表面上看受伤最大的是供应商,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说,消费者也受到了损害,卖场的这种做法,无端地压制供应商,使得价格不能降低。商场和供应商之间的矛盾导致了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失。
另外,从卖场来说,这种潜规则会把很多质优价廉的商品排除超市,如果他们把商品排除超市,那么顾客在超市里买不到这类商品,也会对超市本身感到失望。你排挤经销商,顾客就会排挤超市,因此,长久地压制供应商,企业是无法长久发展的。
没有明确的法律保护,作为供应商,特别是一些不知名产品的代理商,应该进行适度的联合,运用组织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